桓公入,至三峽中部伍中有得子者。其母岸哀號,行余裏不去,跳上船,至即絕。破視腹中,腸皆寸斷。公聞,怒,命黜人
非从柩与反哭,无免于堩。丧,小功以上,非虞附练祥,无浴。疏衰之丧,既葬,人请见之则见;不请见人。小功,请见人也。大功不以执挚。唯父母之丧不辟涕泣而见人。三年之丧,祥从政;期之丧,卒哭而从政;九之丧,既葬而从政;小功缌之丧既殡而从政。曾申问于曾子曰:哭父母有常声乎?”曰:“中路儿失其母焉,何常声之有?
南宫绛之妻之姑丧,夫子诲之髽曰:尔毋从从尔,尔毋扈尔。盖榛以为笄,长,而总八寸。
庾公臨去,顧語鐘後,深以相委。鐘曰:“棟榱崩,誰之責邪?”庾曰“今日之事,不容復言,當期克復之效耳!”鐘曰“想足下不愧荀林父耳。
王緒、王國寶相唇齒,並上下權要。大不平其如此,乃謂曰:“汝為此欻欻,不慮獄吏之為貴乎?
周仲智飲酒醉,瞋目還面謂仁曰:“君才不如弟,而橫得重!”須臾,舉蠟燭火擲伯仁。伯笑曰:“阿奴火攻,固出下策耳”